前言
所有人都会认同「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句话,言外之意,家长这一「职业」内含老师的职能,学校里的老师口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家庭里的「老师」言传身教为人处事,在未成年人道德品质的塑造上,家长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可见家长对于祖国未来的重要性。
另外一个常识是,在学校里任教是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司机开车上路是要考取「驾照」的,去医院治病救人是要考取「医师资格证」的。家长的重要性至不济也等同于学校的老师,按理说,也应该考证。但如果真对做爸妈也要考证,恐也要出很多社会问题。我们姑且放低要求,不论社会层面不设「家长资格证」的遗憾,只谈人之主观认识,如果一对男女要当爸妈,却从未考虑过自己是否「有资格为人父母」,大约一定是不够格的。孔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1如果连「见」一下别人的想法都没有,怕是连做社会人都够呛,更遑论教导子女了。
在达到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社会架构,在理想状态下其实是最为合理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主要有君主的样子,大臣要有大臣的样子,父亲要有父亲的样子,儿子要有儿子的样子。如果君主没有君主的样子,那就叫「不君」,广大人民群众是理应联合起来将不君的君主推翻,换一个上去的。从现代社会的角度来看,君主和大臣实是某种社会分工,分管不同的事务。要想社会良好运行,各行各业就必须各司其职,谁干不好,谁就得滚蛋,换一个能行的来。一般来说这个过程是由人民搞选举来完成,但是都到了现代社会了,纯粹的人治是不够先进的,应当引入某种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来辅助判断,否则容易陷入民粹、政客和选民素质循环下降等问题。由此可见,按孔子原本所阐述的儒家思想,其门人可不是为了做君主的走狗而存在的,而是胸怀天下、气象博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3是也。直到董仲舒完成和汉武帝的肮脏交易4,将睥睨天下的崇理精神阉割,把皇帝视作所谓「天子」,换取官方的承认,那么其堕落腐化也是不可避免的了,后世中央集权的出现简直是顺理成章,纯纯咎由自取。
上面扯有点远了。如果你认同「成为父母前先内省资格」的观点,请你继续阅读,不然呢,你就关了,我不喜欢对牛弹琴。
基本原理
核心:拒绝双标
双重标准是指对同一性质的事情,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利益等原因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或行为,亦或者同一件事开头和结尾产生不同的评判标准的情况。
先鞭个尸,引用一段柴静和丁仲礼院士的访谈原文5。
丁:「或者中国说得更白,我从 1990 年到 2050 年,我的排放只需要你的人均排放的 80% 就行,那行不行?」
柴:「那他会觉得说,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你这么一乘的话,那个基数太大了。」
丁:「那么我就问你了,中国人是不是人?这就是一个根本的问题了。**为什么同样的一个中国人就应该少排?**你这个算是以国家为单位算的,还是以人为单位算的?」
除了这一段,柴静还同丁院士强调「主流科学界」,真真是贻笑大方了,丁院士说得就很到位,他说:「科学家是根据人多人少来定的吗?科学是真理的判断。」柴静的所谓「主流科学界」,实是「剥削者的科学界」!「为什么同样的一个中国人就应该少排?」真真是振聋发聩,凭什么中国人不能个个都红酒牛排大 house?当初看她的《穹顶之下》6就觉得有些奇怪,怎么讲到后面有点偏离主题,数据引用也不选尽可能多的来源,还掺杂了大量的感性内容;后来真实面目水落石出,原是走狗一条,倒觉豁然开朗了。当然,其对百姓关注空气质量的推动作用,我不会否认。
再看刘红英7。你感到愤怒吗?请问你希望自己的孩子看待自己和自己看待她一样吗?
双重标准是人性中最可厌的品质,它违背了「人人生而平等」这一本质性的人文精神,墨子云:「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8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将双重标准运用到家庭教育里的家长,不仅虚伪,而且丑陋。简而言之,在双重标准下培育出来的孩子,除非经过自我再教育,否则要么成为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要么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的病人,没有旁的例外。
唐代孔颖达有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9意思是说,法律如果不公布便会威力无穷。如果家庭教育中没有一套固定的准则,而全凭家长的心情、喜恶来定夺,孩子一定会无所适从,要么抵抗,要么发疯,要么无底线地迎合。简单来说,如果你想要培养一个人才,就必须以身作则和双标一刀两断。
这一点就不进一步展开论述了,因为其他基本原理都是出自它的推衍,后面几乎每一条具体分析都会涉及这条基本原理。
实事求是
2021 年度最让我觉得可笑的梗叫做「抛开事实不谈」10。做不到实事求是,怎么分析问题?怎么解决问题?做不到实事求是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只接受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不接受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自己事情做得好了要拿好处的,事情做砸了不愿意受处罚的,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啊?
正确的做法只有一个,把事实摆在最高的位置,从而能够「抛开面子不谈」。实事求是就是最大的挣脸面。
换位思考
我在 共同认知理论 一文中谈论过什么是真正的换位思考,那套做法搬到这里也适用。简而言之,你不仅要假设「如果我是我的孩子,我会怎么做」,你还要假设「如果我所知和我的孩子一样多,我有什么可选项」。很多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其实并没有太多的选择,诚如 Bilibili 的 UP 主 打灰的小牛马 所言11:
我们都是按照剧本,7—19 岁不停地学习考试,往脑海里面植入一些流水线一样的东西;然后 20—24 岁,在对学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选择专业;在 25 岁到 28 岁,对社会运行机制毫无概念的情况下被要求选择工作;然后 28 岁到 31 岁,在对爱情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被要求选择过一生的伴侣。最可怕的是,32 岁所有的这些都没整明白呢,就被要求生孩子,并教育我们的孩子重复这麻木的一生,并把这稀里糊涂的过程传给下一代,而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就是让那些付费玩家获得更好的人生体验。
好好想一想,在面对未来的竞争中,你的经验是否还有很大用处。古人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因为那是变化极慢的农业社会,老人拥有丰富的农业经验,能给后辈以正确的指导;但是自从人类跨入工业社会,社会知识体系的更新速度日渐加快,现在可能两三年的差距就会产生代沟,不会用电脑在现代社会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复制一个一样的你踏入社会,就好像在 2025 年用一台 Windows XP 系统的电脑一样滑稽可笑。
如果要切实解决孩子的问题,就要虚心学习他所面临的新境况。
孩子不是父母的所有物
高中时候见到罗永浩关于「父母于子女无恩论」的论述12,深以为然。但后来想想,还是有可以完善之处,虽然略显激进,但瑕不掩瑜。天下人有百种样,父母自然也有白种样,一个「不父」的老子对子女大谈「恩情」,岂不是令人喷饭?但倘若一个条件一般,却尽力为子女提供良好条件的单亲母亲含辛茹苦哺育孩子,我们理应对她多一分理解,不是吗?所以,在这一块判断上,并没有什么放诸四海皆准的定则,至少,有没有恩情,不应该单由某一方说了算,应当综合两方面的意见才算公道。
正常状况下,孩子是父母基因的融合体。须注意,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父母也几乎没有可能脱离族群而单独存在。他们所生产出来的这个小生命,不光是自身的复制,更是一个平等的、将会具备完整人格的独立个体,属于族群,而非父母。尽管人都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东西,父母也总是喜欢孩子在言行举止上符合自己的预期,然而这却全然违背了有性生殖的初衷。有性生殖就是为了统合更多的基因以得到优势性状,以及获取变异,以期更好地适应变化着的环境。现在孩子要发生心理认识上的变异了,父母不但不以为喜,反而视为必须磨平的「棱角」,真真是奇了怪哉,有悖天道。若是这么顾影自怜,何不无性生殖?
正常的父母都会有「望子成龙」的期盼。如果子女确实比父母优秀,成为了人中龙凤,那还要龙凤按照燕雀13的眼光和逻辑去做事,岂不是大大的屈才?没有哪个正常人不知道看病要找医生,打官司要找律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那怎么培养出来一个更优秀的社会人,却反而想要教他做事?请你思考,很多感觉上天经地义的事,真拿来用理性和逻辑细细推敲,会发现根本是狗皮不通。如果上面说得还不够明确,不妨这样表述:培养优秀子女的目标是让他接班成为新的家庭决策人而不是伏低做小,从而将整个家庭带到更高的位置,而不是沿着旧轨辙前进。
请记住,你所养育的,是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夫妻和睦,禁止家庭暴力
事有轻重缓急,如果要问我一个人应当更重视配偶还是子女,我的答复永远都会是前者。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应该首先处理好自己的事,行有余力,再去帮助他人,正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14,倘若家家户户都能把自己的雪扫净,哪还需要谁多做什么呢?因此,除非出现紧急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其他时候都没有助人之必要,有时你所以为的助人,可能反而会给他人带来困扰。放在家庭教育中亦复如斯,很多父母都把大多数精力投放在子女身上,关注其一举一动,连自己的生活一地鸡毛也不管,也不重视维护夫妻关系,最终婚姻破裂也不在少数,这显然是弄错了主次关系。倘若一对夫妻和睦生活、其乐融融,自然能构建和睦的家庭关系,两人正确的相处之道也能引起子女的模仿,从各种意义上,都对子女的成长大有裨益,这样的家庭才能走得好、走得远。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相敬如宾,孩子也会待父母以礼;父母孝敬祖辈,孩子也会有样学样。若是夫妻相互使用暴力,好,这个家庭将永无宁日。
具体分析
下文中的事件大体按照未成年人成长的时间顺序排列。
老婆生不出儿子怎么办?
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我本来想口吐芬芳一段,但想了想和全文调性不符,于是作罢。
就社会主义道德而言,「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观念早应该深入人心,女性就业率高的国家注定比低的国家更好,因为后者国内的女性要么依附于男性,要么出卖自己的肉体,由此衍生而出的两性关系注定是畸形的;真正的爱情来源于两个平等的个体,意味着女性可以依靠自己的本事,作为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是作为一件「东西」。
当然,我们都能理解历史上父系社会出现的原因,那是由于当时社会生产方式的特点导致对肉体力量更为重视。但到了今日,在绝大多数岗位,肉体力量已不再是生产效率的决定性要素,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平等的地位也就成了理所应当之事。因此,当我听闻有些地方的风俗习惯是「女人不能上桌」,我深感震惊与愤怒,可见资本主义层次的道德都没有得到充分的普及,封建残余还没有得到彻底清除,社会主义的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不妨这么说,改革开放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是以资本主义层次的道德去替代封建主义层次的道德,能达成这一步,已经是一个不错的进步了。
怎样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好问题,正如广大家长所认知、实践的那样,报各种培训班、兴趣班就对——个屁呀!
你真的理解「起跑线」吗?
你自己就是「起跑线」啊,朋友!
家长自身的资产、认识能力、道德水准才是决定因素,这些玩意儿是培训班能培训出来的?
把钱花在各种班上,不如好好提高自己,为孩子而努力成为更好的人。
孩子犯了错应该打吗?
我一直认为,使用工具打孩子的父母是 Loser。鲁迅先生曾说:「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15作为一个力量、智力都被你碾压的弱小存在,竟然还要使用「武器」予以肉体打击?这实在是于理不合,对吗?我们必须要相信,第一,有某种缘由令打人者「习得」了「打人」的技能;第二,对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人动用武力绝不可能是纯理性的选择。
再说得直白些,打孩子的父母小时候也被打过,打孩子的动机里面或多或少掺有泄愤的因素。这个愤怒可能是来自孩子「不听话」,而「不听」的话或在理,或无理;这个愤怒也可能来自在社会上混得不顺心,故有意无意地将弱者作为出气筒。康德曾说:「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16可见违法必失德,那对未成年人使用暴力违反了什么法律呢?请看: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17;
……
除此之外,拒绝亲子间、夫妻间的热暴力、冷暴力还有一重大意义,即是避免孩子模仿,进而减少校园霸凌。孩子的模仿能力非常强,你说一句脏话他就能记很久,而你打人的方式、使用冷暴力的方式,就是一种绝佳的示范,简直是一步一步教他怎么伤害别人。现在校园霸凌层出不穷,想来家庭暴力在其中也是「功不可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领头小孩的暴力行为,往往会引起跟班们的模仿,于是使用暴力的能力就得到了传染,作为父母实有责任从源头去掐断。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小孩儿特别淘怎么办?
推荐的做法是勒令其罚站反思,认识到行为具体的错误点,向家长阐述,然后家长予以安慰,表明「惩罚行为,但爱孩子」的态度。如果确实非到了要给予一些疼痛以加深记忆的程度,可徒手打屁股,至少知晓轻重,且兼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失公平性。
我宁愿自己不享受,也要把最好的给孩子,这有错吗?
这个话题与「半颗猕猴桃」热搜有很大联系:
我非常非常反对的一点就是,父母用一种自我感动式的付出,来作为要求孩子按预期行事的「筹码」。其实我们这里理性分析一下,不难发现这种想法存在很多漏洞,也是诸多家庭痛苦的根源。
正如英国科幻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的科技三定律所说:
- 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
- 任何在我 15-35 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革命性产物;
- 任何在我 35 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
这里面当然有玩笑的成分在,但正如我在 共同认知理论 指出的那样,人们会认为自己习以为常的事物是天经地义,也就是说,很多好坏优劣是在对比中产生的,如果没有对比、没有标尺,它就是「正常的默认状态」。
则,如果我们站到孩子的视角来看,就是「爸爸妈妈一定会把最好的给我,而且他们自己不需要」。因为孩子一直以来接收到的信息都是如此——西瓜中心最甜的瓤、鱼身上骨头最少最鲜嫩的肚子肉、剥好壳的虾蟹……反正例子能举一大堆。如果从来就没有其他情况发生,作为一个有归纳总结能力的娃,是不是就能得出结论了?就像「农场主假说」里的那些火鸡(是的,看了《三体》的电视剧),一个道理。事情在这里还没到最糟糕的情况,因为一个孩子如果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一定会问父母要不要也来吃,这时候的回答就很重要了。比较好的反应是欣然接受,大家一起其乐融融地享用最好的部分;比较差的反应是找个由头(比如不爱吃)婉拒;最愚蠢的反应是在拒绝的同时强调自己的牺牲,是为了孩子才这样做的,所以孩子要因为自己的牺牲乖乖听话。
拜托,有人求你牺牲自己了吗?别骗自己了!这种逻辑只会让其他所有人感到困惑!因为在「是否将最好的部分全部留给孩子」这件事情上,你作为一个成年人,是拥有分配权的、完全自由的人,这个选择是在完全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的,没有任何人逼迫你。对于自己完全自由的选择,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欣然接受其所带来的结果呢?既自由地决定要给孩子所有最好的,又认为自己作出了莫大的牺牲,这本身就是矛盾的。而通过「因为我牺牲,所以孩子要在别的事情上听话来补偿」这种逻辑来控制孩子,更是显而易见的 PUA 自己和他人。孩子也会觉得是自己的存在导致了父母的「损失」,自己是降低父母生活品质的原因,进而认为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导致自我评价降低。更不用说孩子不愿意因为这种理由而「听话」所带来的更多纠纷。
而前例中比较差的反应,如果发生多了,也会带来问题。很多父母会困惑,为什么我的孩子对我漠不关心呢?其实并非如此,他们有关心过,只是父母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推辞掉了,久而久之,归纳总结,就是「爸爸妈妈不需要」。既然不需要,那有什么好问的呢?问之前已经知道会被拒绝这个结果了,何必做无用功?「妈妈,我给你切个橙子吧!」「不用!别把手伤了!」;「爸爸,我给你泡杯茶吧!」「不用!别烫着了!」;过年回家,想要带点什么合用的,但一想到妈妈连忙推辞的话语,马上就很扫兴……自以为是为孩子着想、爱孩子,但其实并不能起到好的效果。我们帮助别人,看到别人欣然接受,比别人婉言推辞更高兴,因为别人接受恰证明了我们的价值,所以才有「助人为乐」的说法。家庭成员之间表达关爱,也应当是双向的,而绝不能是单方面的输出。
也正因为后患甚多,不如在一开始就别搞那些无谓的自我感动,公平地分配好东西,对孩子感知自己的家庭地位、走上社会都有很大好处。孩子的诞生,是作为家庭的一个成员,他既不高于父母,也不低于父母,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也是国家、民族的将来。在家庭中,我们应发扬民主和平等的精神,父母吃什么,孩子就吃什么,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有不止一个娃,也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如此,才能正确培养社会主义新人。
孩子不喜欢吃某几种蔬菜怎么办?
「妈,这个好难吃,我不想吃了。」
「快吃吧,这都是为了你身体好。」
「真的不好吃,妈妈我求你了。」
「浪费食物是不好的,多吃蔬菜有益健康,来,啊——」
(咀嚼)「呕……」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少给我装蒜!我告诉你,这盘菜你要是吃不完,你就别想离开饭桌!」
上述对话你可能并不陌生,也许你小时候就经历过,你可能觉得这没什么不对,于是你也这样要求你的子女——反正都是这么过来的。
对我来说,上面这个故事最理想的后续是,子女也发现父母有不爱吃的菜,于是等父母老的时候,花样翻新地拿它给父母做菜,父母不愿意吃就摆脸色,言必称「对身体好」。
好多孩子可能都在奇怪一点,那就是,为什么父母从来不挑食,自己永远是被谴责挑食的一方。原因也早就有人揭露过,那就是父母根本不会购买自己不爱吃的菜,便从源头规避了问题,这可真真是好手段!
对于食物的偏好,在一定程度上与基因有关,也就是说,孩子的意志并不能决定这个菜吃到嘴里的味道是好还是坏。正如一些得过新冠的人,吃东西味同嚼蜡,是他们不爱吃东西吗?显然不可能。因此在你嘴里很美味的食物,在孩子的嘴里堪比毒药,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不然为什么医院要单独开设儿科呢,就是因为成人和小孩子的生理构造差异真的很大。
此外,强迫行为往往会适得其反,令孩子对特定蔬菜的态度从「不感兴趣」恶化到「生理厌恶」,进而导致应激反应。从我个人经验来看,小时候闻到味道感觉会呕吐的香菜,成了现在吃面食等不可或缺的一味调料,其独特的香味令我印象深刻,但直接嚼着吃还是有点受不了。由此可见,少数几种菜品不喜欢,根本无需强迫,可能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而然就不排斥了。
但如果是特别好吃零食,所有正餐都不好好吃,那就不是上述情况,应当自省培养良好的用餐习惯了。
孩子说谎怎么办?
请先反思自己有没有在孩子面前说谎的行为。比如妻子让丈夫回家的时候购买酱油,但是丈夫忘了,到了家里,妻子问起,丈夫就开始推卸责任,嗯,真是好榜样呢。要想让孩子不说谎,先决条件就是自己在孩子面前保持诚实,否则不许撒谎的要求是站不住脚的,只会显得你很虚伪。
已经做到了诚实,孩子仍然撒了谎,怎么办呢?撒谎多半是想逃避责任,这就意味着家长要先做负责人、有担当的榜样。还是举买酱油的例子,妻子问起,丈夫只要说「忘了,这就去买」就可以了,这会透露给孩子几个点:① 做错了就要承认;② 承认错误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③ 但只要能作出恰当的应对,犯错也没什么。这个世界上没有永不犯错的圣人,犯错之后正确应对态度的掌握比避免犯错本身重要得多。因此,需要要求孩子诚实回答,确实做错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并且协助他弥补错误。
举个例子,带着孩子去小商店玩,孩子偷拿了一些小商品,那么无论这件商品多小多不值钱,在获知后的第一时间都应领着他去归还,如果涉及到赔偿,就要和店员说明情况,并让孩子诚心地表达歉意。很简单,不是你的东西就别拿。
有的家长一看孩子偷了东西就打,打完了也就不管了,这是很蠢的。这样给孩子塑造的认知是:① 承认错误意味着承受皮肉之苦;② 没有发现偷窃的社会联系;③ 只要能够在父母面前隐瞒偷窃行为,那就是纯收益的白嫖。好嘛,看看,教了一个会撒谎的贼出来!家长可能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真是正气凛然,一看到孩子偷窃就及时出手「纠正」了,愚不可及!
倘若采取正确的做法,孩子不用遭受苦难,只需要如实相告,表达自己的歉意,而且也一定能获得他人的谅解,这就是一种针对「承认错误并道歉」的正向反馈,鼓励孩子在将来犯错的时候勇于承认、勇于承担,对其日后的成长有不可估量的好处。
亲朋好友的孩子来借孩子心爱的玩具怎么办?
同一件东西,对于你的意义和对于孩子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不妨打个比方,你有一份待完成的论文手稿,摊在桌子上,它对于你拿到硕士学位一事非常重要,现在八九岁的淘气小侄子要来你家玩,你一定会想办法把手稿妥善保存好,对吗?因为你很清楚,于你而言价值极高的手稿在他看来只是可供涂鸦撕扯的纸张而已。一个看起来有些破旧的布娃娃很有可能是女儿最珍爱的互动对象,在知道了这一点后,你还会不询问其意见轻易地将之出借吗?
你当然可以说:女儿的一切都是我出钱买的,我说了算!
确实。从理论上来说没毛病。只是,对于家养的猫猫狗狗我们也不会询问其意见的,如果你想养一个宠物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尽管这样做好了。是个人,就该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
分享是怎么一回事
孩子当众让我感到丢脸怎么办?
当众训斥孩子应该是一个很直观的想法吧?但我想你应该先冷静十秒,想一想丢脸是来自什么。
如果是因为孩子表现得没教养而感到丢脸,请在回家之后好好说明,作为社会人,在社会活动时要讲礼仪,帮助其理解作为第三方看到无教养行为的感受。
如果是因为孩子没有和你们同流合污而感到丢脸,那我建议你好好思考自己的生活方式,为了孩子做一个更好的人。
孩子问我他是怎么来的怎么办?
我见过太多的蠢货对性教育唯恐避之不及的。之前发生过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丛书被蠢货反对,从而收回的事件18。那我就要问问了,如果家长将正常的性教育视作洪水猛兽,孩子要如何得知那些正常的生理现象是怎么回事?把勃起当作中毒?把月经当作受伤?嗯?还是被性侵了都不晓得怎么正确描述?这种自私自利的「卫道士」行径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反科学、反理性的「敌人」行径,是要予以深刻揭露、审判的!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会随着支持者的多少而变动。没有正确的性教育启蒙,就必须承担你的女儿在「小花仙」一类的游戏里被怪蜀黍猥亵19的风险。被侵犯了也不敢跟家长说,因为从小到大的认知里,相关的一切都是「羞耻」的,提都不该提,嗯,堵嘴真好。
接下来说正确的处理方式。如果你自己就是懂行的医生,或者有相关从业的朋友,可以面授;如果你自己的知识储备不够,也可以借助相关的专业教材,比如《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在孩子对性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打一个良好而且正确的基础非常重要。我这一代,有太多人的性教育来自岛国爱情动作片了,很多的认识都存在误区,不要让我们的遗憾延续到下一代。
如果我觉得自家娃不如别家娃怎么办?
在当面告诉孩子某阿姨家的谁谁谁,哪哪方面可好了,让孩子好好学之前,请先撒泡尿照照自己。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在这一圈有娃的熟人中,是不是最牛逼的那一个,如果不是,那就闭上嘴,好好学学比自己牛逼的那个家长;如果是,那你确实有资格向孩子提出向优秀者学习的要求,同时,应该和孩子分享自己为什么成为如此优秀之人的方法。
如果心里没点数,而且自家娃是很有出息的那种,事情的发展就会是这样的:
家长:你看看王阿姨家的李彪,每次数学都能考第一名,你呢?总是这里错一点,那里错一点,能不能学学人家?
娃:那爸爸/妈妈你怎么不学学隔壁刘叔叔,他每天上班都开大奔出去,你就只有一个小电驴,你能不能学学人家?
于是家长语塞,开始像个废物一样把责任推到娃头上,说娃是「顶嘴」「不听话」,自己辛辛苦苦赚钱养家、供他读书,娃一点都不体谅自己,连虚心接受批评教育都不肯……
威严扫地。你的孩子越不像你,越有可能成功。
此时聪明的家长则开始反思自己的发言确实不当,开始和孩子寻求一致:「宝贝,你说得对,我现在确实不如老刘,但是我也努力,你也努力,我争取赶上刘叔叔,你争取赶上李彪,需要什么学业上的帮助,尽管和老爸说,好不好?」
于是家庭的和谐氛围保持了,为人父母的尊严也保住了,而这,只需要简单转换一下思维,它是既简单,又困难。
孩子被学校老师冤枉了怎么办?
能确定是冤枉,就要坚定不移支持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孤立无援、彻底失望。
我觉得孩子对我漠不关心怎么办?
参考「我宁愿自己不享受,也要把最好的给孩子,这有错吗?」一节。
我认为证据确凿,孩子却矢口否认错误怎么办?
不妨以逻辑思考一下,孩子做的「你认为证据确凿的错事」对他来说有何好处。如果没有好处,还会被罚,那有什么理由去做呢?
一般来说,只要树立正确的认错流程,孩子根本没有动机矢口否认。
但愿你不是喜欢「屈打成招」的忘八端。
我错怪了孩子怎么办?
孩子做错了你会监督他认错,对吗?
现在轮到你了。你不仅要诚恳认错,还要认得比孩子好,弄清楚为什么错怪,怎么错怪的,以及日后如何避免类似问题。
认错看似会降低权威性,但你为什么要做权威呢?你明明应该是孩子的知心朋友。认错一事可以让孩子认识到:① 所有人都有可能犯错,所以应该持更宽容的态度,对自己也对他人;② 爸爸妈妈不是权威,他们也是凡人,不应该有过高的要求。
孩子在学校被欺负了怎么办?
小孩子的动物性比较强,其为恶是一种「无心之恶」,自己是认识不到在为恶的,只觉得很有趣。如果被欺负者没有采取正确的对策,就很可能一直被欺负。
谁欺负孩子,鼓励他原样奉还,一群人欺负一个,就盯着领头的照死里打,表现得越拼,日后就越不会继续受气。
如果老师比较认真负责,也可以找老师。如果性质严重,就约谈对方家长,讲得通道理就好好沟通,要求约束孩子的行为,讲不通就打一架。
没做错事的人不应该受委屈。
孩子「早恋」怎么办?
高中勒令孩子与异性隔绝,到了大学就开始催婚,如此割裂,真令人大开眼界。恋爱就是恋爱,哪有什么早晚的问题,到了点就是要情动的,这是成长过程的必然。哪有一开始憋着,然后盖子一揭开瞬间成为恋爱大师的道理?
一般建议不发生关系,底线要求是不怀孕。女生家长要教育孩子特别谨慎。
如果能一起努力、相互督促,考上同一个理想的大学,岂不美哉?
堵不如疏,如果确定孩子交往的对象确非良人,想个巧妙的办法暴露对方的劣处即可,孩子自然会下头的。而如果硬要拆,只会黏得更紧,甚至为了反抗,即使明知不妥,也咬着牙坚持,那就是双输的局面了,智者不为也。
高三孩子一回家就玩怎么办?
你看到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了吗?光看周末一天(我高三时候学六休一,我也听说过有些军事化管理的学校一个月只放一次假,毫无疑问的反动)的表现以偏概全,这好吗?这不好。
如果询问学校老师获知孩子在学校确实很努力,成绩也不错,那休息日当然应该放松!
你做得到 996 完了剩下一天不躺尸?做不到你要求孩子一周猛学七天?疯了?
孩子「沉迷」电玩怎么办?
孩子不见得很热爱电玩,可能只是生活中其他的部分太无聊了。
电玩的优点是会提出明确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奖励;试着在生活中也加入这些元素,并且保证兑现,应该有效。
有一些废物父母试图通过豫章书院之流的戒网瘾学校来解决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豫章书院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再来分析把孩子送进去的父母是什么东西。先看下时间线20:
2013 年 5 月,吴军豹创立「豫章书院」,全称为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
2017 年 10 月,豫章书院存在非法拘禁学生现象被网络曝光,此后学校停办。
2019 年 1 月,吴军豹、任伟强等人被警方传唤,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对案件立案调查。
2019 年 11 月,「豫章书院」理事长吴军豹、校长任伟强,以及校安全处主任张顺、教官屈文宽、教师陈宾五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
2020 年 2 月 17 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对 5 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20 年 7 月 7 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一审宣判,因犯非法拘禁罪,法院判决吴军豹获刑两年十个月;任伟强获刑两年七个月;张顺获刑一年十个月;屈文宽获刑十一个月;陈宾免于刑事处罚。
2020 年 12 月 30 日,南昌中院二审以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1 年 2 月 8 日,江西高院指定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2021 年 7 月 9 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新增了 7 名被害人,本案被害人增加至 19 名,均为豫章书院学生。
2023 年 3 月 31 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重审开庭,5 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吴军豹等做了什么呢21?
办学期间,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人违规对该校学生施行所谓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森田疗法」,即将部分学生带到「烦闷解脱室」进行禁闭,并安排人员专门看管,每次禁闭时间三至十日不等,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张顺负责管理看管人员,并与被告人屈文宽参与轮班值守看管。
7 月 7 日下午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伟告诉记者,他将向法院提出上诉,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罗伟说,自己在 2013 年 20 岁时,被父母送到了豫章书院,当时还交了 3 万多元。「当时书院做了很多广告,在广告里称可以戒网瘾、戒早恋、戒赌博等,可以治疗学习注意力不集中等等,就像是什么都能治,万能药一样。」
但到了豫章书院后,罗伟发现实际情况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罗伟称,书院成立于 2013 年 5 月,他是在当年 9 月份过去的,进去之后被要求做苦力。「要搬水泥、扛沙子、搬瓷砖,打扫卫生间等。」罗伟说,他还被要求叠已经破烂的被子,叠不好就要被打。
罗伟告诉记者,他在里面待了差不多 3 个月,除了干活以外,基本上没有学到什么东西。「有的时候他们会找一些清朝或者明朝的书,都是一些非常小众的文章让你去背,还有以前的一些糟粕的东西。我当时已经高中毕业了,但他们还是拿一些初中的课本让你学,小学生每天就是玩。」
罗伟称,目前列入案卷的受害者有 12 人,有 3 人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除了赔偿以外,罗伟说他最大的希望是豫章书院理事长吴军豹等人能够公开道歉。「之前他们来找过我一次,说是愿意提供一些赔偿,他们叫‘私了费’,就是不想认罪,他们是没有人性的,一定要道歉。」
付出了什么代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在办学过程中,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考虑被告人的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及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结合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并根据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决定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对其适用从业禁止措施,遂对被告人吴军豹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对被告人任伟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对被告人张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对被告人屈文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对被告人陈宾免予刑事处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该判决甚至具有一定的鼓励性质。因为吴军豹和相关人员从那些失掉了未来的孩子身上攫取了比这多太多的利益。他们不仅获得了金钱方面的报酬,还能在东窗事发前拥有一些社会地位,甚至和一些狗官沆瀣一气,兴致来了就对未成年人欺压一番,对着没有还手之力的青少年耀武扬威,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这部分收益难道就不是收益了吗?除此之外,为豫章书院辩护的父母,以及即便知晓豫章书院手段也要将孩子送进去的父母,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或是这个惩罚来得太晚太晚),也是令人极为愤慨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大力推崇社会化抚养制度的原因,在专门教育、专门监督、专门惩戒缺位的情况下,我们要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下限?剥夺狗东西们占有子女(因为本质上来说,未成年人绝非其父母的私有物,他们是共和国将来的公民,是祖国的明天)的权利,将这些可怜的人儿们收纳到一个至少各方面还算正常的成长环境中,保证他们将来的身心健康,发展成为人格健全的人。而当该死的狗东西垂垂老矣时,膝下无儿无女,自然就该开始悔不当初了。
当下,类似的戒网瘾学校在网上还是很容易搜到相关信息,它们甚至也有当地官方人员参与站台。对其发起冲击和斗争,属于治标;如果要治本,还是要从父母的育前教育方面抓起。当下的事实就是,诸多为人父母者,自己成长环境中也并未得到正确的养育,从而,可悲地成为了自己父母的复制品。育前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看到另一种处理家庭问题的可能性,从而能够有一些促进反思和改进的用处,这是很有必要的。
然而说到这里,如果父母都被 996 乃至更苛刻的工作时间压榨着,又怎么有可能有时间去提高自己,成为一对更棒的家长呢?胖东来老板于东来认为22:
加班就不行,你加班是占用别人的成长机会,你剥夺别人的时间、学习机会、创造机会。是什么概念呢?是不道德的。谁给你们的权力去占有员工的时间?你们就不为你们的行为感到可耻吗?
打工人的沉默震耳欲聋。
孩子对我「养儿防老」的看法嗤之以鼻怎么办?
这个问题如果光在两代人内部分析是分析不清楚的。简单来说,如果你无私帮助孩子,做好示范,你的孩子也会无私地帮助你的孙辈。这样不就一代比一代更进步了嘛!
这个问题放到社会上也一样,助人以后不拿好处看似高风亮节,但其实有更好的做法,那就是要求被帮助的人也有余力去帮助他人,这样就能形成更广泛的优化作用。
所有事情都自己解决不一定是最优决策,因为术业有专攻,这也是分工精细化的原因。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既快又好,你求人帮助,人有求也会找你,一来二去,关系就深厚了,人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吗?
孩子给长辈敬酒、递烟不积极怎么办?
《柳叶刀》的研究成果指出:酒精是安全摄入量为 0 的一类致癌物23。所以不难得出的结论是,酗酒 = 找死。在酒桌上怎样的呢?不喝就是不给面儿,不喝就是瞧不起人!得喝,猛喝,喝到吐,才算完!荒谬!酒类企业日渐衰落,此诚理所应当之趋势。
烟草的致癌性就更不用说了,给长辈递烟 = 祝您早登极乐,对吗?这绝不是应该鼓励的行为。如果孩子基于理性想到了这一层从而拒绝相关行为,你应该表示赞赏和支持!谁要是反对,那就去他妈的!
另外,槟榔在湖南地区非常流行,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但它也是一类致癌物24。浙江义乌拟永久性禁售槟榔25,这算是开了个好头,希望全国所有地区陆续跟进。
清末的青年敢于向皇帝宣战,怎么今时今日的青年恁的费拉不堪,连陋习都不敢骂了?
在此奉上一篇 香烟颂,向了不起的烟民聊表感恩。
我对某个「大师」的说法很信服,但孩子在我面前坚持贬低他,怎么办?
旁的分歧都好说,让你掏钱的时候三思。只要不乱掏钱,有争议也是可以搁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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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张载《横渠语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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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词条: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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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明代张凤翼《灌园记・后识法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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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华盖集・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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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德国哲学家康德《实践理性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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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烟草、槟榔都属于一级致癌物,请参见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一类致癌物清单也可 直接下载 便于存档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