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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影评

给法律新风向吹风的作品。内容可能涉及剧透,如果你计划自己观看,就请不要阅读我的观后感。

豆瓣 | IMDb | 主观评分 7.8

法律与公平

一开始,电影就抛给观众一个非常难办的问题:

王永强的妻女是聋哑人,女儿有被治愈的希望,遂向村霸刘文经借高利贷给女儿治疗。刘文经的哥哥因抗洪牺牲,被追认为烈士,刘家仗着这一身份鱼肉乡里,还纠集了一帮狐假虎威的混混,康村百姓敢怒不敢言。

案发时,刘文经以锁链将王永强栓在树上,自己去强奸了王的妻子郝秀萍。郝反抗,被殴打,遂被奸。刘结束强奸,洋洋得意出屋,告知(侮辱)王强奸一次抵 200 债务,王被锁着「看门」一次抵 100 债务。郝声泪俱下地告诉王,这么下去不想活了,王也不堪受辱,便出门与刘搏斗,刘大怒,便要去车上取刀子,扬言要杀王。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回屋取了剪刀,在刘取到刀前将之捅成重伤,只两下命中要害,后刘不治身亡。

在过去,此类案件会被判成「故意伤害罪」,而且不在少数,这意味着王可能会被重判,对于聋哑母女来说更是雪上加霜。而且在片子开头,刘要取的刀子,被其堂兄偷偷拿走,沉在一条小溪中了,这就导致案件缺少了证物,「正义的伙伴」吕玲玲检察官难以为王的伤人意图辩护。所以关于王刘相斗的案件,全片的主线就是要找到这把刀,从而让有正义感的检察官有角度为王开脱;而另一重要方面,则是推翻过往的判决,这就意味着法律相关的公务员要摆脱过往那种绝对冷静客观的视角,而是将立场偏向守法方。这一立场的转变,意义重大。

强奸郝秀萍后在屋外抽烟的刘文经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占据「不法」位置者,多是有权有势之辈。我们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话固然不错,但也必须要注意其适用范围。法律中所描述的被制裁或被保护的抽象人固然是全然平等,没有区别的;可一个活生生的社会人是否能成为法律所描述的那个抽象人却不一定一路顺遂。从事实上来看,有权有势的人能花一些代价请专业人士来帮忙,比如《毒舌律师》中的加害者一样,为了钱,总有人愿意出卖自己的良心。而处于弱势的守法者,则很有可能需要仰赖好心人的帮助,抑或是吃下不够擅长玩弄法律的苦果。人教部编版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指出:「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法律从定义上就不是直接为守法者、为弱势群体服务的,那么只要法律的解释者、执行者保持彻底的中立客观,法律程序就会在事实上偏向更有条件玩弄法律的一方;这一点在劳资冲突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所以为了事实公平,就必须要求法律工作者有所偏心,才能配平。

转折点略显生硬

在片中,刘文经之父刘炳仁从未放弃为其开脱的尝试:

三番五次以郝秀萍的女儿来要挟她翻供、签谅解书(内容是否认强奸,承认自愿发生关系),而且还给了颇有「诚意」的交换条件。

正因为这些无止境的要挟、强迫的灰色手段,而且始终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郝秀萍感到绝望,认为政府也无济于事,对法律和公平失去信心,遂选择跳楼。

刘炳仁率众逼迫郝秀萍签谅解书

她是那么爱自己的女儿,却被迫要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他人对自己和女儿的迫害,苦也!

村人因此良心发现,开始站出来指认刘家的种种恶行,表兄藏刀的目击证人也终于愿意指认,才最终为证据链补上了重要的一环。

这些围观群众行为的转变还是有些生硬,孤儿寡母被欺负那么久都装瞎,孩子妈跳个楼就突然良心发现,这个有点强行了,可以再考虑考虑更合理的动机。

选角过于美型

赵丽颖饰演的郝秀萍有种我见犹怜的观感,和女儿的样貌也并不像,因为片中的「夫妻俩」皮肤都不算黑,而女儿实在是有点黝黑。

赵丽颖还是太漂亮了,盖不住

韩雨辰确实有种正气的帅,过于不平凡了,一副主角样,不过考虑到是个完全的正面人物,倒也还算可以理解。

张贵生只是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但是发给女儿的微信语音有点过于专业了,咬字、节奏、语调,脱离了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平均水平,好固然是好,也很能打动观众,但难免有点出戏。

蒋鹏宇演的热水器销售员也是,过于漂亮,和当地市容市貌的发展水平不符。

总之,一些小年轻的演员选得有点太好看,或者说,化妆的减益力度还不够,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出戏。

致敬前作

雷佳音饰演的男主角韩明和吕玲玲一同去康村小卖部买情报的时候,电视上正在播电影《满江红》,里边是雷佳音饰演的高俅替身声情并茂朗诵《满江红》的桥段,这个还挺逗的。

我最喜欢的角色

吕玲玲。

吕玲玲剧照 1(高叶饰)吕玲玲剧照 2(高叶饰)

从本质来看,吕玲玲是一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人,在检察院干了那么久,却并没有被现实磨平棱角,而是一如既往地雷厉风行、性烈如火,愿意为了一个老实人各种找证据,不怕和公安部门闹矛盾,这种坚持的精神值得敬佩,但也被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是「傻」。确实,按惯例直接定罪,确实省了很多事,但是这老实巴交的一家三口,就永远地失去了未来。

从性格来看,吕玲玲也贡献了不少节目效果,她的嘴是真不饶人,而且颇为「心直口快」,可能有些人觉得这是一种「低情商」,但被她戳到肺管子的人,又何尝不是因为各种原因被生活套上了一层丑陋的面具呢?

她喜欢的,是那个大学时候不向错误低头的韩明,所以她注定不会喜欢田副检,如她所言,田副检是一个缺乏主见的男人,不太可能成长为法律界的宗师人物,这样的男人缺乏男子气概,对女性的吸引力比较有限。

吕玲玲穿工作服英姿飒爽,日常休闲穿搭潇洒干练,声线也很有辨识度,高叶是一个极有记忆点的演员。由于角色形象上的差异,不少观众都没认出来她也出演了电视剧《狂飙》中的大嫂。

斗嘴与家庭矛盾

全片看下来是有点累的,因为有不少描写家庭日常小矛盾的桥段,韩明李茂娟夫妻俩嘴也都贫,所以整个给人感觉话很多很密,让我感觉有点透不过气来,而且有点吵,头疼。而在儿子韩雨辰被打后,两人一阵牛头不对马嘴的斗嘴也是有点莫名其妙,有点为吵而吵的意思,毕竟这么多年的夫妻了,连这点默契都没有,也实在有点奇怪了。关于韩雨辰的情况如下:

三中(高中)教务主任之子张科仗着老爸的名头,和几个小弟一起霸凌同学。韩雨辰刚转来三中,见到这一场景就为被霸凌者解围,张科不爽,便和韩雨辰打架,自己能力不济,鼻梁有点骨折。张主任便要求拘留韩雨辰,而和解的条件就是让韩雨辰当着双方家长的面给张科道歉。

韩雨辰后来被张科指使了四个小混混打伤,其父母争论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死局:韩雨辰明明没有犯错,只是因为张科自己菜、受了伤,就要道歉,道什么歉呢?难道说「对不起,没想到你这么弱」?然而不道歉,就有可能被记档案,进而影响升学。噫!真可怕,恶人仗着自己受伤,反而有了能拿捏好人的资本,大谬!更骚的是,如果被霸凌者不敢站出来指认,则霸凌者霸凌的证据就难以落实,若是疑罪从无一下,那就真成了灯下黑,所以摄像头必须要有,而且公共场合应该多设置。

正当防卫新风向

在电影中的检察院发布会片段,观众因为前面的铺垫,可能会觉得他想为王永强作「防卫过当」的认定;但他一字一句地说,他认为王永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定义,这既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也引发了片中一些角色的质疑,但他做出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并且举了一个张贵生作为例子,振奋人心,最终全场起立鼓掌,将气氛推向高潮,然后就是一些以文字形式呈现的大圆满结局。

张贵生的故事是这样的:

张是一个公交司机,有一天,两个小青年下车前摸了一个漂亮姑娘的腰,姑娘不干了,拉着其中一个吵架,小青年就推搡、击打了姑娘。张看不下去,就走过去拦着,结果被两个小青年一顿欺负,击退好远。其中一个小青年看差不多,就溜了,另一个动作慢,被取了灭火器状重物的张追上,猛击两次头部,造成较重伤情,张因此被判「故意伤害罪」,入狱三年,出狱后在女儿的劝说和协助下屡次上访,被韩明以推荐工作为条件劝阻(维稳成功)。但张的女儿始终不认同判决,希望老爸再去一次,而在这一次,张骑摩托车太快,出车祸去世。

韩明针对张贵生和自己儿子韩雨辰的例子,问在座诸位,难道我们将来要交给孩子们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吗?大家都发现哪里不对,但是只要这个系统它还能跑,似乎也没有动力去改革它,但正如韩明所说,在检方看来可能只是一个案子,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在调解时大放厥词的张主任、张科父子

全片用三组矛盾,向观众说明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核心理念,发出「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的时代之声。

最高检官网上的《〈第二十条〉法条解析:正当防卫如何适用,法学专家、检察官现身解答》也算是为电影背书了,其中一些比较有价值的论述摘抄如下:

周惠永: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王勇:办案人员应转变理念,用「如我在诉」的思路,把自己代入现场,代入不同当事人角色,得出初步结论后,再用复杂、精细的技术规则验证自己的结论。对任何一个案件必须综合起因、过程及行为人一贯表现等综合判断。有的办案人,对出现伤害结果的案件,只关注审查暴力升级时的这个「时间点」,就容易得出一个互殴或者伤害的结论。但查清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打人,起因是什么?起因谁对谁错?在此过程中,谁激化了矛盾?如果看整个事件发展的「时间线」,双方整体是非对错的「关系面」,可能结论就有所不同。

周惠永: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张建伟:侵害与正当防卫行为发生当时,事实演变处于混乱、难以全面精确预测状态,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以及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办案人员事后进行判断,要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景,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对于防卫人有所苛求。

谭鹏:在某种程度上,「韩明」是检察机关办案理念转变的一个缩影。在办理张贵生案件时,影片中的检察官韩明更注重对法条的套用、对既往判例的参考,但套用和参考都比较机械和僵化,没有兼顾法与情与理的关系,追求的是自己不出错、随大流。在办理王永强案件时,因张贵生意外死亡、郝秀萍绝望跳楼、自己儿子制止校园欺凌却成为违法者等一系列亲历的鲜活事实,让韩明这样一位自诩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开始真正地对立法本意、法律的价值展开追索和思考,不再拘泥于抽象的法条,而开始关注鲜活的涉案人,不再受限于既往的判决,而开始反思追问什么才是「正确的事」,不再只追求办案不出错,而是敢当敢为地从老百姓对正义最朴素的期待,去拷问自己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检察官,办理的案件传递给老百姓的、孩子的、社会的将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在整个过程中,韩明完成了一次检察官办案理念、办案能力的升级进阶。

张建伟:电影《第二十条》折射了检察机关对于正当防卫性质认定上正在摆脱过去较为机械的司法习惯做法的束缚,从国法、天理、人情三方面结合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综合评判来处理案件,突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时代强音。

导演张艺谋

我的看法:法律越靠近广大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观,就越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特别学习法条而行动,只要做「对的事」就自然「合法」,这就是对的,是促进公平、照顾人民福祉的风向。我的社论《门外汉浅谈法律》也是近似的思想。而法律越是复杂、学习越是有门槛,就越是可能成为权贵的玩物,成为压迫普通百姓的工具。《刑法》第二十条经此解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通过电影的艺术形式向普罗大众普及,也能极大地激励义士,从而更有效地压制歪风邪气、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老谋子这次拍了部好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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